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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推优”工作  

2014-03-20      作者:


1、团支部主动向党支部联系,掌握递交入党申请书团员青年(28周岁以下)的基本情况,并建立花名册。

2、确定推优对象。(1)、基层团支部根据团组织年度推优计划,对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团员进行六个月的教育考察,召开团员大会确定推优对象,填写推对象审核表,报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2)、对符合直接推优条件的优秀团员,由所在单位团组织直接向所在单位推荐,并填写推荐对象表。

3、经党支部讨论未被列入发展对象的,应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4、团委于年度对推优工作的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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