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组织部,各县(市)援疆工作组,江苏、江西援疆指挥部干部人才组,中国华能集团援疆工作队,州委各部、委、办,州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工)委(党组):
根据《克州党委关于实施“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的意见》(克党发〔2014〕1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要求,启动第二期帕米尔人才申报选拔工作。现就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数量与条件
(一)选拔数量
根据培育目标和克州人才队伍现状,此次拟选拔帕米尔领军人才100名左右,骨干人才200名左右,后备人才300名左右(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基本资格条件
按照《意见》规定执行,领军、骨干、后备人才培育对象的年龄要求,应分别为1965年12月1日、1972年12月1日、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首批“帕米尔3123人才”入选者可继续申报,但不可降低层次申报。
(三)行业资格条件
1、政法系统。领军人才:具有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以上等级;高级刑侦、技侦专业技术职称;一级以上公安消防岗位资格;二级公证员(律师)以上资格;九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资格或高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骨干人才:具有一级法官、检察官等级;中级刑侦、技侦专业技术职称;二级以上公安消防岗位资格;三级公证员(律师)以上资格;十三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资格;中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并获得三次以上优秀警官(警察)和至少一次三等功。后备人才:具有四级法官、检察官以上等级;初级刑侦、技侦专业技术职称;三级以上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四级公证员(律师)以上资格;初级以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并获得两次以上优秀警官(警察)和至少一次三等功。
2、宣传文化系统。领军人才:在近三年创作的文艺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中担任创作、导演、主演,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大学学历;新闻作品获得国家级以上新闻奖项,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大学学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国家“四个一批”人才和全国“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骨干人才:近三年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新闻奖项和编排的文艺节目获得天山文艺奖,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和大学以上学历;近三年工程技术专业人士学术论文在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学术期刊发表,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大专以上学历;担任宣传文化系统单位主要领导3年以上,为克州宣传文化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工作经验在全疆推广,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学历。后备人才:后备人才申报条件与基本资格条件一致。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和新媒体、新业态、文化创意领域的优秀复合型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专门推选。
3、教育系统。领军人才:校级领导在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获得过国家级优秀表彰或荣誉称号,且本人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和大学以上学历。一般教师为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或被评为自治区级特级教师,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和大学以上学历。
骨干人才、后备人才申报条件与基本资格条件一致。
近五年内从事过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近三年内,在疆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布过学术专业性论文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以上三类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校领导需任现职两年以上,一般教师需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母语为汉语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人员,HSK等级水平须达到6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卫生系统。领军人才:近三年获得国家、自治区级科研成果获得三等以上的前五名完成者(以奖励证书为准);州级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者,或获得专利(排名第一)(以奖励、专利证书为准);在中华系列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的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籍(编委以上,字数不低于10万字)。骨干人才:近三年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文章的第一、二作者;近三年参与自治区级项目或课题组成员排名前5名,自治州级项目或课题组成员排名前3名;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译著、合著书籍(编委,字数不低于10万字)。后备人才:近三年在国家、自治区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或文章;荣获自治州以上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性奖项(以奖励证书为准);参与自治州级或本行业系统课题研究、重大项目研究开发或新技术新项目应用。
5、经济领域。领军人才:近三年荣获国家级优秀表彰或荣誉称号,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重点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且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和大学以上学历。骨干人才:近三年荣获国家或自治区级优秀表彰或荣誉称号,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或自治区重点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具有成果转换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以上和大学以上学历。后备人才:申报条件与基本资格条件一致
6、农业系统。领军人才:近三年参加国家级科研推广项目或获得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人员,职称和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副高级以上职称及大学以上学历。骨干人才:近三年参加自治区级科研推广项目、获得自治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所创造的发明专利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人员,职称条件可放宽至中级以上职称及大学以上学历。后备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自治州级以上科级进步奖;参加自治州级以上科研推广项目;被列入自治州级以上科技特派员;获得自治州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类奖励。
获得自治州级以上乡土专家、田秀才等称号的农村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条件纳入到申报范围。
7、高技能。领军人才: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取国务院特殊津贴(学历和职称等条件可放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拥有专利证书并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每年产生经济效益达50万元及以上的工勤人员。骨干人才: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拥有专利证书并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每年产生经济效益达30万元及以上的工勤人员。后备人才: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拥有专利证书并携带技术、项目、专利在我州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每年产生经济效益达10万元及以上的工勤人员。
8、其他。主要指党政机关及其他人才。除以上7类行业人才外,均统一通过州、县(市)委人才办申报选拔。党政机关及其他类人才参照基本资格条件进行申报。党政机关仅限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干部人才申报,内招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各行业归口部门资格审查时综合考虑基本资格条件和行业资格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州委人才办在组织专家评审时以基本资格条件为主,参考行业资格条件确定人选。
二、选拔程序
1、宣传发动。2017年5月10日至20日,在帕米尔人才网、克州党建网、克孜勒苏日报、州县(市)电视台、州县(市)广播电台发布《第二期“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公告》。各县(市)、各行业、各单位组织广大干部人才进行宣传和发动。
2、个人申报。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15日,个人对照资格条件,登陆帕米尔人才网(www.pmerc.gov.cn)在网上申报,并下载填写《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申报表》,向个人所在单位自荐,同时提交附件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初步审查后,按以下程序报送:州直单位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送归口管理部门(附件1);县(市)各单位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送县(市)委人才办,由人才办分送州直各归口管理部门。州直各归口部门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初步评审,分别提出推荐名单。
4、专家评审。州委人才办汇总推荐名单后,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5、领导小组审定。州委人才办将建议人选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公开公示。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确定人选。公示期间,对有举报或核实有问题且情况属实者,取消入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后,确定培育对象,并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
参加领军人才评选落选者可参加骨干人才评选,骨干人才落选者可参加后备人才评选。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第二期“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确保培育对象推荐人选质量。申报选拔人员所获得的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发明专利、表彰奖励等均为近三年(2014年5月10日之后)承担或获得情况。
2、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控制培育对象人选推荐名额,不得超报。领军人才应严格坚持标准和条件,没有合适人选,不降低要求。全州所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参照报名条件申报人才计划。原则上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必须是在职人员,没有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可向归口单位报名。
3、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规范、完整、真实。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对象申报表、附件证明材料。申报表上需按年度填写未来三年拟开展的工作计划,作为年度考核依据;附件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
纸质材料的申报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
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归类整理装订成册,并将证明材料目录(附件4)作为首页。
以上材料按人员分别装袋,申请人要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归口单位负责审核原件。
(2)《第二期“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各县(市)、各归口部门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所有培育对象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州委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州委人才办联系人:严 超 联系电话:0908—4230530董 琦 联系电话:0908—4230529
州委政法委联系人:周启亮 联系电话:0908—4220689
州委宣传部联系人:周世纪 联系电话:0908—4226796
州教育局联系人: 曾艳丽 联系电话:0908—4213051
州卫计委联系人: 张晓霞 联系电话:0908—4226256
州农业局联系人: 张 燕 联系电话:0908—4265132
州经信委联系人: 夏 彬 联系电话:0908—4222641
州人社局联系人: 井娟娟 联系电话:0908—4222969
选拔工作邮箱:xjkzrcb@163.com
附件:
1、《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归口单位》
2、《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名额》
3、《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4、《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对象附件证明材料目录》
5、《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申报表》
6、《“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1: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归口单位.doc 附件2: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名额.doc 附件3: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对象附件证明材料封面.doc 附件4: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对象附件证明材料目录.doc 附件5: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6:帕米尔3123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doc
[责任编辑:阿合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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